特色小镇中的土地一级开发并不仅仅是项目地的征地补偿、拆迁安置、七通一平等基础设施和社会公共配套设施的建设,其最大的目的也不单单是使“生地”成为“熟地”,而是要与产业高质量发展、与项目开发结合在一起,因为产业的价值决定了特色小镇土地的价值。因此,在特色小镇建设领域,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与项目的前期规划、项目建设、产业导入、产业运营等环节之间有密切联系,而且具备极高的关联程度。
土地一级开发的主要内容有了筹措资金、办理规划和项目核准(立项)等各种审批手续、征地、拆迁、组织实施市政基本的建设并接受验收等。
按时间类型分类:先做一级开发、再做二级开发,即一、二级开发分离的形式 & 一级开发包含在二级开发之中的形式。
按开发性质分类:存量一级开发:包括旧城改造、旧村改造、城中村改造及退二进三(工业厂区改商业、住宅等第三产业)项目。增量一级开发:包括征用和农转用土地,有些是已纳入城市总体设计的成片征地开发,有些是总体规划区以外单独立项基建类项目。
土地是特色小镇建设的基础与保障,土地的一级开发对于小镇项目的建设落地与产业高质量发展具备极其重大作用。根据实施主体的不同,土地一级开发可分为土地储备机构自行开发或者企业通过招投标方式获得土地一级开发权两类开发模式。
特色小镇土地一级开发工作与项目前期规划、项目建设以及后期产业导入、产业服务等环节之间有内在联系,关联度很高,因此,参与特色小镇一级土地开发建设的市场主体在开发过程中要仔细考量与政府的合作模式,既要遵循此类项目投融资、建设、运营环节紧密联系、相互运作的规律,又要确保参与程序规范合法。期间,各环节需要注意的几点如下:
一:在招标底价中明确规定土地储备开发的预计总成本和利润,要求其不高于总成本的特殊的比例。